一、招商背景
为丰富海口市国家帆船基地公共码头的服务功能,提升游客体验,完善海滩公司基础配套服务,现计划对码头海钓业务进行招商,引入专业运营团队,共同打造高品质海钓项目。
二、招商方基本情况
1、公司名称:海口海旅假日海滩开发管理有限公司
2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601007300889212
3、注册地址: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西126 号假日海滩
4、法定代表人:杨建宁
5、联系电话:0898 - 68719988
6、招商方承诺:本次招商的资产海口市国家帆船基地公共码头广场(维修车间北侧硬化地)权属我司且具有处置权,招商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批准。
三、标的简况
1、标的名称:海口市国家帆船基地公共码头广场海钓业务运营权
2、标的位置及面积:公共码头广场维修车间北侧硬化地约600㎡,用于开展海钓业务及配套设施建设。
3、标的状态:空置,可随时开展运营筹备工作。
4、经营用途:海钓项目,包括海钓服务、配套设施经营及衍生业务。
5、招商数量:1 家。
6、合作模式:委托运营。由招商方提供场地,承租方负责海钓业务的整体运营管理,双方按约定分配收益。
7、挂牌底价:根据市场调研及项目预期收益设定,具体价格待公司领导审议确定。
8、付款方式:结合收益分配方式,承租方按照运营收入的一定比例定期向招商方支付费用,支付周期具体方式在租赁合同中明确。
9、租金递增方式:考虑市场物价上涨、业务发展等因素,拟定每年租金递增,具体递增幅度及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,以保障招商方收益稳步增长。
10、履约保证金:人民币贰拾万元整(¥200,000.00)。用于担保承租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,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、赔偿金等债务清偿。在协议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、解除协议,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,招商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。
11、施工押金:人民币叁万元整(¥30,000.00)。施工结束后,经招商方验收场地无损坏等问题,无息返还施工押金。
12、场内清洁:由承租方负责定期清扫场地卫生,确保经营区域整洁,具体清洁标准及要求在合同中明确。
13、竞租保证金:人民币壹万元整(¥10,000.00)。意向承租方报名时缴纳,在竞租结束后,按规定退还或处置。
14、租赁期限:2 年,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。协议期满前,双方如有意续约,可提前协商并签订续签协议。
四、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
1、主体资格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,不接受自然人报名。
2、经营资质:承租方应为合法存续状态,具备法律规定的合法证照,拥有海钓业务相关的经营资质,确保能够合法合规开展运营活动。
3、信用要求:承租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公布为准。
4、报名及签约要求:承租方报名时应缴纳竞租保证金。确认为承租方后 5 个工作日内,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,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纳租金(租金标准以最终竞价结果为准)及履约保证金。
5、经营限制: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扰民、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。如有违反,招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,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。
6、场地改造规定:承租方若对场地进行改造,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。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书面审核并同意后方可施工。施工完成后,需经承租方、招租方和施工方共同验收合格,方可经营开业。
7、行政审批与税费:承租方须自行对是否符合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要求承担责任,并依法合规经营。自行交纳应向国家缴纳的各项税费,负责承担租赁标的物使用相关税费(包括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等)及其它不可预见费用。
8、经营管理责任:承租方应做好经营场地的安全、消防、卫生、秩序等工作,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。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,确保运营活动安全、有序开展。
9、水电办理:自合同履行之日起,用水、用电相关问题由承租方负责办理,费用由承租方承担。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水电,按要求安装计量设备,按时缴纳水电费。
10、转租限制: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场地转租、分租、转让、转借或调换使用。如因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合作经营等特殊情况,需提前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。
11、经营规范:承租方须文明经营,明码标价,在经营区域醒目位置设置《收费标准》向游客公开,不得欺诈游客,遵守旅游行业及招租方管理相关规定。
12、安全生产责任:承租方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,在经营区域醒目位置设置《安全须知》公告牌,并负责向客户说明内容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,定期组织安全培训与演练,确保游客人身安全。
13、保险要求: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,在项目经营前须自行购买商业保险 “公众责任险”,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,保险期间覆盖实际租赁期限(经营期限),并将招商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。
14、其他约定: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《租赁合同》中详细约定,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,履行各自义务。
五、特别告知
1、现状招租: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,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,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。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充分了解场地现状,自行评估风险。
2、配合管理规划: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,应配合租赁标的物所在区域的管理规划及改造工程施工工作(如有),及时做好有关人员、设施设备等物资处置安排。如因配合导致停业或损失,相关损失及赔偿 / 补偿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按规定执行。承租方不得因争取政府补偿或赔偿为由逾期撤场、占用租赁标的物或制造舆情信息。
3、非招商方原因终止合同:如因国家政策调整、政府行政行为、租赁标的物所在地规划建设、租赁标的物管理主体变更及安全需要等非招商方自身因素,使得该标的物无法继续租赁时,招商方有权提前 1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终止合同,且不需向承租方承担责任。租金及相关费用据实结算,承租方接到通知后须无条件撤出,保持租赁标的物完整并配合处置建筑及附属物。
4、政府征用、征拆:如遇政府征用、征拆租赁标的物,承租方应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时间撤出,双方互不承担责任。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租金,多退少补。租赁期限内的租赁标的物装修补偿归承租方所有,其余补偿归招商方所有。承租方不得因争取政府补偿或赔偿为由逾期撤场、占用租赁标的物或制造舆情信息。
5、材料真实性:招商方对招商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确保向承租方提供的信息准确、可靠。
6、原承租人优先权:本项目招租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,同等价格条件下,原承租人优先获得承租权,保障原承租人权益。
六、竞价规则、报名手续及竞租保证金处置方式
1、竞价规则
(1)采用一次竞(报)价方式。竞租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,报价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(现场递交或邮寄均可)。
(2)根据报价结果,按价高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。为保障原承租方的优先权,同等价格条件下,原承租方具有优先选择权。若出现 2 家(含)以上竞租方的报价相同且为本次开标的最高报价(不包括原承租方),则由招租方及最高报价的竞租方共同实施现场抽签形式选定承租方(若竞租方不在现场可择日抽签选定)。
(3)被确认的承租方应履行本方案规定的责任,按所报价格及本方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,并承担违约责任,所交付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。因招租方原因造成未能签约的除外。
2、报名手续
(1)报名材料:意向竞租方报名时须向招租方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、申请书、报价书等材料,并将竞租保证金缴到招租方指定银行账户(以到账为准)。具体包括营业执照、相关许可证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(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,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);项目经营的有关设备设施的产品合格凭证及合规购置凭证(发票)的证明文件;《承租申请书》(纸质版原件且加盖公章);按照规定格式填报的《报价书》(纸质版原件且加盖公章,竞租报价金额最小单位为元)。所有材料应逐页盖公章,关键位置及落款位置须盖公章,内容及公章须清晰可见,密封于文件袋内,文件袋外封口处贴 “密封条” 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(2)报名时间与地点:有意向的竞租方可从2025年 5 月 19 日上午 09:00 时起至2025年 5 月 31 日17:30 时止(北京时间),通过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 126 号假日海滩旅游区景区运营事业部进行报名。意向竞租方应于截止时间前,向招租方递交报名材料、报价书及交纳竞租保证金,逾期视为失去竞租资格。
3、竞租保证金处置方式
(1)竞租成功的承租方所交付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,用于支付履约保证金(不足部分须补足)。若被确认的承租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,视为违约,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(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)。
(2)未竞得承租权的竞租方,所交付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
(3)竞租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视为违约,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(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):被确定为承租方后,单方撤回承租申请;被确定为承租方后,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;被确定为承租方并签署租赁合同后,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租金、履约保证金,导致合同解除;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。
(4)本次公开招租不收取服务费、手续费或其他费用。
七、竞价安排
1、竞价时间:2025年 6 月 3 日上午 10:30。
2、竞价地点: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西 126 号假日海滩游客中心主体楼二楼 “秀英区假日指挥中心”。
3、评标人员:招租方代表 4 名,其中 1 名来自纪委。各竞租方代表(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,仅限 1 人)可自愿参加现场开标活动,监督竞价过程。
八、招商信息发布方式
☑ 海滩公司微信公众号
九、报名、咨询方式
1、报名、咨询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滨海西路 126 号假日海滩二楼办公室。
2、联系人:曾女士。
3、联系电话:0898 - 68719988(接听时段:每日 09:00 - 17:30)。邮政编码:570311。
海口海旅假日海滩开发管理有限公司
2025年 5 月 19 日
附件:1、报价书(范本)
本单位:xxxxxxxxx,现就海口海旅假日海滩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管辖的“ ”的场地租金报价为:¥xxxxx/年(大写:x万x千x百x拾x元整)。
特此报价。
报价单位:(名称+公章)
202x年x月x日
2、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
为认真贯彻执行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海口市公园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为加强安全监督管理,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,切实防止安全事故及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,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现与贵单位(商户)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,明确责任如下:
一、按照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,管业务必须管安全,管生产必须管安全”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乙方对经营过程、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,包含消防安全、用水用电安全、食品安全、人身财产安全等。
二、安全工作职责:
(一)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,依法合规,持证经营,不得超合同范围经营;食品经营人员需持证经营持证上岗。
(二)严格执行甲方所规定的管理制度,配合甲方贯彻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措施。
(三)经营使用的设备、设施及用具必需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法、合规产品,每天营业前要对经营设施、设备、用具进行安全检查,做到无故障、无隐患使用或运行。
(四)配合甲方安全生产检查人员对经营设施、设备、环境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规定时限做出整改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如对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存有疑虑,应在接到整改通知书下达的2天内进行书面的回复。
(五)配合各级行业监管部门或执法部门对经营使用的设施、设备、经营许可等进行检查检验,并按要求进行整改,确保合法、合规经营。
(六)乙方不得销售过期、变质食品,不得销售有毒有害、伪劣食品,所售食品需是合规产品,需做好“三防”措施,严格执行《食品安全法》。
(七)乙方不得销售和招商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商品。
(八)乙方需明码标价,不得有诸如强买强卖、欺行霸市、欺诈销售等一切不正当、不诚信的经营行为。
(九)乙方工作人员严禁侮辱、殴打游客,出现侵犯他人人身、财产权利的非法行为。
(十)乙方工作人员严禁当班时间喝酒,工作岗位吸烟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。
(十一)乙方经营项目需明码标价,娱乐项目需公示安全须知、安全提示等内容。
(十二)每年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会议,以及应急演练、安全教训培训。
(十三)禁止醉酒人员、无监护人在场的儿童、残疾人员、心脏疾病等不符合经营项目安全要求的游客进行娱乐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(十四)非食品经营商户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,确因经营需要、设施设备维修、维护需要使用的燃气罐、机油、柴油、汽油需妥善保管定点存放,并配置消防器具,产生的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,需确保经营环境安全。
(十五)乙方不得乱搭乱接电路,不得使用非标电线或插座,不得使用三无电器产品。
(十六)乙方如有装修改造,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递交相关的材料,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。
三、责任追究
(一)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,违规操作、违规使用不合格产品,工作人员不负责任,造成安全责任事件,导致游客人身损害,一切赔尝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,给甲方造成损失的,赔偿甲方相应损失。
(二)对甲方下达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整改,如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或影响甲方整体形象,影响相关部门对甲方安全生产考核的,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,将对乙方进行停业整顿,直到整改符合标准后再营业。
(三)乙方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,应第一时间通报给甲方,详细说明时间、地点、原因等情况,如迟报、谎报、漏报,导致投诉或媒体曝光,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乙方收取200-5000元的违约金。造成甲方损失的,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。
(四)乙方持证人员不持证上岗、无证上岗,或在工作过程中有喝酒、吸烟等影响安全的行为,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乙方收取200-1000元违约金。
本责任协议书一式贰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经双方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签字后生效。
甲 方:海口海旅假日海滩开发管理有限公司
负责人:
乙 方:
负责人:
日期:2025年 月 日